​​校园霸凌之痛:当未成年人的恶行遇上法律的无力​​

未成年霸凌者嚣张作恶,法律惩戒无力,社会亟需构建更严密的保护网。

近日,四川江油一起恶性校园霸凌事件引发全网震怒。一名15岁女孩被多名同龄人围殴、羞辱长达四个多小时,施暴者不仅毫无悔意,甚至嚣张放话:“报警也没用,进去二十分钟就能出来!”更令人痛心的是,受害者的母亲是聋哑人,家庭本就艰难,而这场霸凌竟成了压垮这个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。

这起事件再次将校园霸凌的残酷现实推向公众视野——为什么施暴者如此肆无忌惮?为什么法律对未成年人的惩戒如此无力?我们又该如何真正保护那些被欺凌的孩子?

​1. 霸凌者的嚣张:法律的漏洞,还是教育的缺失?​

在这起事件中,施暴者的态度令人不寒而栗。她们不仅对受害者拳打脚踢、逼迫下跪,还全程拍摄视频,甚至威胁受害者“敢报警就天天找你麻烦”。更让人愤怒的是,她们对自己的行为毫无畏惧,甚至炫耀自己“进去多次都没事”。

这种嚣张从何而来?

​(1)未成年≠免责金牌​

我国《刑法》规定,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,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对严重暴力犯罪(如故意杀人、强奸、抢劫等)负责。而在本案中,施暴者年龄均在13-15岁之间,即便造成恶劣影响,最终也只能被处以治安处罚或送入专门学校接受“矫治教育”。

这种“轻拿轻放”的处理方式,让许多霸凌者产生错觉——​​“只要未成年,法律就奈何不了我”​​。

​(2)家庭教育的彻底失败​

施暴者的父母是否知情?从她们的言行来看,她们显然不是第一次作恶。如果家长平时严格管教,她们怎敢如此猖狂?

现实中,许多霸凌者的家庭要么​​过度溺爱​​,要么​​放任不管​​,甚至有的家长在孩子犯错后,第一反应是​​“我孩子不可能这样”​​,而非反思教育问题。这种纵容,让霸凌者更加肆无忌惮。

​2. 受害者的困境:为什么被欺负的总是“弱者”?​

在这起事件中,受害者家庭特殊——母亲是聋哑人,这让她在学校里成为被排挤的对象。事实上,校园霸凌的受害者往往具备某些“易被攻击”的特征:

  • ​家庭条件差​​(单亲、贫困、父母残疾等)
  • ​性格内向​​(不善表达、缺乏朋友)
  • ​身体或心理弱势​​(如体型瘦小、有特殊疾病)

这些孩子本就缺乏保护自己的能力,而一旦被霸凌,他们往往​​不敢反抗、不敢告诉家长​​,甚至因为害怕报复而选择沉默。

更可怕的是,​​校园霸凌的伤害不会随着殴打结束而消失​​。许多受害者长期陷入抑郁、焦虑,甚至产生自杀倾向。即便成年后,他们仍可能活在阴影中,无法正常社交、工作。

​3. 如何终结校园霸凌?法律、学校、家庭缺一不可​

​(1)法律必须“长出牙齿”​

  • ​降低刑事责任年龄​​:近年来,恶性未成年人犯罪频发,是否应考虑将部分严重暴力犯罪的刑责年龄下调至12岁?
  • ​建立“黑名单”制度​​:对多次参与霸凌的未成年人,即便未达刑责年龄,也应记录在案,影响其升学、就业,让施暴者付出代价。
  • ​监护人连带责任​​:若孩子多次霸凌他人,家长应承担民事赔偿甚至行政处罚,倒逼家庭教育改善。

​(2)学校不能“和稀泥”​

  • ​建立反霸凌专项机制​​:设立匿名举报渠道,确保受害者能安全求助。
  • ​加强心理干预​​:对霸凌者和受害者进行心理辅导,而非简单“批评教育”了事。
  • ​严惩包庇行为​​:若学校为“维护声誉”隐瞒霸凌事件,相关负责人应被追责。

​(3)家长必须“负起责任”​

  • ​教育孩子尊重他人​​:从小培养同理心,让孩子明白“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”。
  • ​关注孩子的社交状态​​:如果孩子突然厌学、情绪低落,可能是被霸凌的信号。
  • ​不袒护、不逃避​​:若孩子成为施暴者,家长应直面问题,而非推卸责任。

​4. 社会反思:我们是否在纵容“未成年之恶”?​

江油这起霸凌事件并非个例。从河北邯郸初中生杀人案,到安徽某中学女生被逼喝不明液体,近年来,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愈发低龄化、残忍化。

我们不禁要问:​​当施暴者享受“未成年保护”,谁来保护那些被欺凌的孩子?​

法律的本意是保护未成年人,但如今却成了某些“小恶魔”的护身符。如果我们继续以“年纪小”为由轻纵恶行,只会让更多无辜的孩子沦为受害者。

​校园霸凌不是“孩子间的打闹”,而是赤裸裸的暴力。​​只有法律、学校、家庭、社会共同发力,才能真正斩断霸凌的链条,还孩子们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。

否则,下一个被逼下跪的,可能是任何人的孩子。

为您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