”央企高鸿股份9年造假198亿,9名高管集体沦陷,暴露国企治理深层溃烂。”
2025年8月,随着证监会一纸罚单落地,*ST高鸿(原高鸿股份)的财务造假案以“连续9年虚增营收198亿元”的惊人数字被钉在资本市场的耻辱柱上。这家曾与大唐电信齐名的央企上市公司,从董事长付景林到监事会成员,9名董监高全员涉案,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腐败链条。这场央企史上罕见的系统性造假,不仅暴露了国企治理的结构性缺陷,更折射出监管体系对“关键少数”权力失控的致命疏漏。

一、造假流水线:从“虚构贸易”到“家族分肥”
调查显示,高鸿股份的造假模式堪称“教科书级”的闭环欺诈:
- 空转游戏:通过控制的壳公司(如董事曹秉蛟妻子江庆名下的南京庆亚)伪造购销合同,资金经“供应商→客户→高鸿”循环,仅需支付10%通道费即可虚增营收。
- 裙带腐败:9名高管中6人安排亲属成立空壳公司参与交易,形成“造假家族联盟”。江庆控制的公司7年经手185亿元虚假贸易,占比超93%。
- 双线套利:除虚增业绩维持股价外,2019-2023年间通过虚假贸易挪用资金16亿元,部分流入高管控制的影子公司。
这种“全员作案”的猖獗,源于付景林22年掌权下构建的“一言堂”体系。据内部人士透露,公司重大决策常以“党委会决议”名义绕过董事会,监事会成员甚至兼任子公司负责人,彻底瓦解了分权制衡机制。
二、暴雷奇观:造假者的“内讧式自曝”
颇具讽刺意味的是,这场持续近十年的骗局最终因“分赃不均”败露:
- 2022年供应链反目:因未按惯例向合作造假企业支付“通道费”,多家壳公司联合起诉高鸿股份索要“服务款”,法庭调查牵出虚假合同网络。
- 审计防线失守:尽管年审机构出具“标准无保留意见”,但审计底稿显示其未对异常高额预付账款(占净资产80%)实施穿透核查。
- 监管滞后代价:按现行《证券法》,对财务造假顶格处罚仅1000万元,与涉案金额相比堪称“罚酒三杯”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,高鸿股份2020年竟成功通过定增募资12.5亿元,暴露出债券发行审核中对关联交易核查的形式主义。
三、制度拷问:央企治理的“三无困境”
此案折射出国企改革深水区的三大顽疾:
- 监督失灵
- 监事会形同虚设:涉案监事会主席同时兼任财务总监,既当“运动员”又当“裁判员”。
- 纪委监督缺位:大唐集团纪检组历年巡查报告均未提及贸易异常,反映“同级监督”软化。
- 激励扭曲
- 薪酬与业绩强绑定:高管绩效薪酬60%与营收增速挂钩,直接刺激造假动机。
- 零持股下的疯狂:9名涉案人员合计持股不足0.1%,却通过影子公司攫取数亿利益。
- 退市机制漏洞尽管2020年退市新规明确“连续四年造假即退市”,但高鸿股份利用“新旧规则衔接期”继续造假三年,反映制度过渡期的缓冲漏洞。
四、破局之道:从“刮骨疗毒”到系统重构
针对此类系统性腐败,专家建议采取“三刀疗法”:
- 问责升级
- 追究控股股东大唐集团的管理责任,试点“央企董监高终身追责制”。
- 将财务造假纳入《刑法》背信罪适用范围,取消60万元罚金上限。
- 治理革命
- 强制央企上市公司设立“外部监事”,由国资委会同中纪委派驻。
- 建立“国企高管亲属商业行为报备系统”,动态监控关联交易。
- 补偿机制参考科创板先行赔付制度,要求央企集团设立“中小投资者救济基金”,本案5.2万受损股民或成首批受益者。
结语:央企信誉重建的“高鸿时刻”
当高鸿股份办公楼上“公正、法治”的标语与法庭证据形成荒诞对比,此案已超越普通财务造假范畴,成为检验国企改革成色的试金石。正如国务院国资委相关人士所言:“央企不是法外之地,褪去‘红顶商人’光环,更需敬畏市场规则。”这场震动资本市场的“央企塌方”,或许正是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公司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转折点。